广西:通报处理15家环评机构及19名环评工程师(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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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自治区环保厅对15家环评机构以及19名环评工程师进行了通报批评。
考核依据是日常考核和抽查。通报批评的意见主要有:
1、对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限期整改12个月;
2、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
3、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3个月。
4、责令2015年度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罗岭东、杨俊秀等19名环评工程师分别整改3到12个月或通报批评。
5、限期整改期间,广西辖区内不得受理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不得受理上述环评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环评文件。
6、15家环评机构: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思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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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评爱好者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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